諾貝爾獎的由來

 

 

    諾貝爾獎(瑞典語Nobelpriset,挪威語:Nobelprisen)是一項由瑞典皇家科學院、瑞典學院、卡羅琳學院和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頒發給對化學、物理、文學、和平和生理及醫學這五方面有著傑出貢獻的人士或組織的獎項。

    諾貝爾獎是根據阿爾弗雷德· 諾貝爾在1895年的遺囑而設立的,並由諾貝爾基金會管理阿爾弗雷德·諾貝爾的遺產及諾貝爾獎的頒發。諾貝爾經濟學獎則是由瑞典中央銀行於1968年設立的,以表揚在經濟方面作出貢獻的人士。

 

     每個獎項都由不同的委員會負責頒發:化學獎、物理學獎和經濟學獎經由瑞典皇家科學院頒發,文學獎經由瑞典學院頒發,生理及醫學獎經由卡羅琳學院頒發,和平獎經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頒發。每名諾貝爾獎得主都會獲得獎章、證書和獎金。1901年,首名諾貝爾獎得主獲得了150,782瑞典克朗,這筆獎金在2007年12月已相等於7,731,004瑞典克朗。

    2008年,諾貝爾獎得主獲得大約10,000,000瑞典克朗。每年阿爾弗雷德·諾貝爾的死忌,物理學、化學、生理及醫學、文學和經濟學獎項會在斯德哥爾摩頒發,而和平獎則會在奧斯陸頒發。

諾貝爾物裡獎
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

諾貝爾化學獎
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

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
瑞典卡羅琳醫學院負責頒發

諾貝爾文學獎
瑞典學院(Swedish Academy)負責頒發

諾貝爾和平獎
挪威議會的諾貝爾委員會負責頒發

諾貝爾經濟科學獎
1968年由瑞典銀行在其成立300周年紀念之際增設諾貝爾經濟科學獎

瑞典國家銀行紀念阿爾弗雷德•諾貝爾經濟學獎(瑞典語:Sveriges riksbanks pris i ekonomisk vetenskap till Alfred Nobels minne;英語:The Sveriges Riksbank Prize in Economic Sciences in Memory of Alfred Nobel),通稱「諾貝爾經濟學獎」,是表彰經濟學領域傑出研究者的獎項,被廣泛認為是經濟學的最高獎項。根據諾貝爾基金會的官方文件,諾貝爾經濟學獎係由瑞典國家銀行在1968年(該銀行的300週年慶典)為紀念諾貝爾而增設,經濟學獎並非根據阿爾弗雷德•諾貝爾的遺囑所設立的,但在評選步驟、授獎儀式方面,與諾貝爾獎相似。獎項由瑞典皇家科學院每年頒發一次,遵循「對人類利益做出最大貢獻」的原則給獎。儘管此獎項並不屬於諾貝爾遺囑中所提到的5大獎勵領域,但一般認爲此獎與諾貝爾獎地位相同,並與它們在同一典禮上頒授。